12月1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集体学习会议。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政办、法务室、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党参加。党委书记蒋先立主持会议。
蒋先立、王育培、吴松青等结合实际,重点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了交流发言。
党政办、法务室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专题讲座,从该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立法亮点和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等方面对该法进行了讲解。结合我校实际,专题讲座特别提醒,要建立健全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一是要持续加强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联动协同,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现场教学,二是要严格履行制止、保护和报告的职责义务,增强师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师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止有组织犯罪的侵害,切实维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秩序。
宣传部结合案例,对群众被冒充京东金融客服诈骗、“帮信罪”等近期师生法治教育的热点问题,提醒校内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防骗宣传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
蒋先立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重要论断,首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未来五年的目标任务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是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进一步深化,是党对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的深化和拓展,表明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治理方式。蒋先立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要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紧密结合起来,和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重大成绩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之间的辩证关系,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蒋先立就持续依法治校水平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引导师生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尊重宪法权威、维护宪法效力,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二是依法治校水平是衡量办学治校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干事创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尤其要重视用制度推进工作,有效提高各二级单位的内部治理水平。

文、图/宣传部